能源主管部门信息平台工作流程
1、流程图
2、能源主管部门操作流程
1)生成年度开发计划/实施方案(或基地规划)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登录信息平台后,选择“项目管理”、在导航栏选择项目类别、点击“年度方案初选”,即可查看申请列入年度开发计划/实施方案(或基地规划)的备选项目信息列表:
年度方案(或基地方案)初选:通过选择“操作”栏的【列入年度方案】或者【列入基地方案】,可逐一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年度方案或基地规划方案,也可勾选多个项目后点击右上角【批量列入年度方案】或者【批量列入基地方案】,同时将多个项目列入年度方案或基地方案。
选择要生成的年度方案年份和拟列入项目规模,点击【确定】,被初选项目信息将显示在“生成年度方案”或“生成基地方案”页签下的列表。
撤销项目列入年度方案(或基地方案)资格:项目被初选后,点击操作栏的【取消】按钮,可撤消项目列入年度方案或基地方案的资格,项目信息也将重新出现在“年度方案初选”列表。
正式生成年度方案(或基地方案):当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将年度方案(或基地方案)名单确定后,在“生成年度方案”(或“生成基地方案”)列表将项目通过操作栏【列入】按钮或者【批量列入】按钮将项目正式列入年度方案(或基地方案)。项目被正式列入年度开发计划或基地方案,则不可再修改其信息,也不可取消其列入方案的资格。
2)生成项目代码
项目核准(备案)时生成项目代码,在核准(备案)文件中予以明确。具有核准(备案)权限的地方能源主管部门通过信息平台选择“项目管理-导航栏能源类别-生成代码”,点击操作栏【生成代码】按钮或者勾选多个项目后点击【批量生成代码】按钮,可生成项目代码,并可复制代码或者生成项目基本信息,将项目基本信息附到项目的核准(备案)文件中。
3)补助目录初审
项目电价附加补助目录申报信息需经过信息中心形式校验、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初审以及信息中心复核,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方可列入补助目录。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通过选择“项目管理-补助目录初审”,可对申报补助目录的项目进行在线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可选择“初审通过”,信息有误或者不符合补助目录申报条件的项目可选择“打回”。
4)核准机关属地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可通过信息平台“核准机关属地”分配市级(县级)核准(备案)权限,用于赋予地市(县)级能源主管部门对项目生成项目代码的权限:
5)信息查询
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可通过信息平台的“信息查询”模块,查看年度开发计划/实施方案(或基地方案)项目名单、补助目录申报项目信息、项目代码等信息。
3、注意事项
1)地方能源主管部门之前已注册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用户名和密码仍然有效。
2)列入年度方案的项目合计容量达到国家下达年度规模时,平台自动禁止增加列入年度开发方案的项目;未列入年度方案的风力发电和光伏电站项目无法在平台上填报后续建设运营信息。
4、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冯泽深 :010-51973625
传 真 :010-51973006
电子邮件: renewable2020@126.com